第142期

〈使徒信經〉系列五

 

(我信)罪得赦免

(我信)身體復活

吳國安老師 英國愛丁堡大學神學博士、新加坡神學院專任老師

(我信)罪得赦免

  我們對〈使徒信經〉的詮釋已接近尾聲,這次要進入「罪得赦免」及「身體復活」這二主題,我們在談「罪得赦免」這主題以先,仍須「瞻前顧後」一番:向後(過去)看,我們的罪得以蒙赦免,是在於上帝藉聖靈在教會中動工,而其基礎在於聖子耶穌基督的生、死、埋葬、復活與升天;向前(將來)看,我們基督徒生命將終結於將來的身體復活,以及進入永生,而其開始在於罪得赦免。嚴格來說,基督徒的生命並不始於個人的決志,更不在於我的努力、改變與功勞,而在於罪得赦免:既然有,表示我們作為罪人無成就可言,無自救可能(參羅三3);既然蒙,表示我們先欠下罪債,然後得著塗抹、劃去、一筆勾銷(參賽四十三25;徒三19;西二14)。我們的罪債能夠被取消,也實際被取消了;而此事之成就,我們全無可誇之處──我們不過是蒙受赦免的罪人,蒙受施捨的乞丐。

歸納新約聖經相關經文,可以提出與罪得赦免有關的三項事實:


首先,赦罪與悔改兩者密不可分

  施洗約翰宣講的是「悔改的洗禮,使罪得赦」(路三3;參可一4)。耶穌吩咐門徒們「要奉他的名傳悔改、赦罪的道」(路廿四47),而這正是彼得五旬節時講道的結論:「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」(徒二38)。也許可以這麼說:悔改雖然不是赦罪的充分條件,卻是它的必要條件。在赦罪的事上我們雖然一無所誇,但這不代表我們什麼都不必做;相反,就我們作為人這一方面而言,我們必須悔改,即轉離罪、轉向 神,以得著罪的赦免。

 

第二,赦罪是救恩,是使人得救的恩典,是耶穌基督所成就、所賜下

  雖然赦罪與悔改不可分,但兩者都是恩典,非出於人,而是「神……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」(徒五31)。這赦罪之恩是耶穌基督成就(弗一7)、耶穌基督所傳(徒十三38)、在耶穌基督裡得到的(徒十43,廿六18;西一14)。就人而言,赦罪與得救也許始於悔改;但就神而言,這是祂在先、主動、白白在耶穌基督裡的賜予。就此而言,基督宗教是不折不扣的「他力宗教」。

 

第三,赦罪帶來釋放與自由

  雖然無法從中文看出來,但耶穌基督的使命宣言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他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」(路四18;參賽六十一1)中,「釋放」與「自由」兩字和「赦免」是同一個字。當然,釋放和自由有屬靈、精神層次的意義,即脫離罪的捆綁,不再被罪惡感控告;但也有「屬世」、物質層次
的意義,即貧窮的人不再受限制、感到窘迫,底層人士不再被欺壓、受人剝削。福音要使人罪得赦免以致靈魂得救,也使人得釋放和自由以致身體得救。

  耶穌基督已為我們成就救恩,我們當以悔改回應,使罪得赦。耶穌基督已釋放我們得自由,我們也當效法祂使他人得釋放和自由(精神與物質兩層面),作為蒙受赦免的罪人,與那位赦免人、釋放人的救主同工。

 

(我信)身體復活

  在上文中我們看到上帝(過去)為我們成就的,以及我們(現今)對祂的回應。在此我們繼續跟隨〈信經〉,望向未來。往回看,我們看見罪得赦免;向前看,我們看見衰老、死亡、棺木、墳地、結束。但是否僅是如此?死亡是否真的一了百了?

  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(《論語˙先進篇》)是孔子所說的一句名言。也許我們可將它加以擴充:未知生之美好,怎知死之可怖?而對基督徒來說,正由於我們知道生之美好、死之可怖,因此更知道復活之寶貴。但較之〈信經〉前面的篇幅,也許正是在此我們更需要「信」:我們看見的,是衰老、死亡;我們所信的,是身體復活。

 

上主應許要救贖的不僅是我們的靈魂,也包括身體

  「身體復活」,從整本聖經的啟示來看,上帝並非厭惡身體或反對物質。整個物質世界,包括帶有身體的人,都是創造主所造(參創一,二)。祂藉祂兒子托住萬有(來一3),又在時候滿足時差遣聖子道成肉身,來到這物質世界(參約一14)。耶穌基督在世間吃、喝以滋養身體(參約四7、31;路七34),帶著身體在世間生活、做工、傳道。在十架時祂經歷身體的折磨:被鞭打、頭戴荊棘冠冕、被掌嘴、被釘、肋旁被扎,親自以身體擔當我們的罪(參彼前二24)。祂死後,身子被放入墓裡(參約十九38以下);此後三天,祂同樣帶著身體復活(參路廿四38-43;約廿24-29),最後帶著身體升天(參徒一9)。將來耶穌基督帶著身體再來,使人的救恩得成全,也要使萬物得著更新(參羅八19-22;啟廿一5)。如此看來,身體和物質是上主所創造、所托住、所救贖、所要更新的。雖然因著犯罪、墮落的緣故,我們的物質身體註定日漸毀壞,不可逆轉,但上主應許要救贖的不僅是我們的靈魂,也包括身體。「不但如此,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,也是自己心裡歎息,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,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」(羅八23)。在此,我們所信成了我們所望;因這是那信實者的應許,因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,我們能夠如此相信和盼望而不致喪膽。

 

我們的復活,是以主耶穌基督的復活為藍本

  我們的復活,是以主耶穌基督的復活為藍本,祂過去是身體復活,我們將來也是帶著身體復活。那是怎麼樣的情景?復活時是幾歲時的身體?已朽壞的身體如何能重新復生、永遠活著?這些問題很可能無從回答。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5節以下提供了一些線索。藉由種子(37-38節)、動物(39節)和星體(40-41節)的比喻,保羅說明上帝將會改變我們的身體,使
它「在衰朽中被種下,在不朽中復活;在卑賤中被種下,在榮耀中復活;在軟弱中被種下,在強壯中復活」(42-43節,中文標準譯本)。復活後的身體仍然是身體,但已是完全不同的身體:它不再是屬血氣的血肉之體,而是屬靈的身體(44、50節)。這種「身體」已經完全脫離一般理解,難怪保羅要鄭而重之將它稱為「奧祕」(51節);但這奧祕仍是能講述、須傳達的:上帝會改變我們,使死人復活,成為不朽(51-54節)。這是我們在世堅立不搖、多做主工的基礎(58節),也是將來對死亡的終極誇勝(55-57節)。

  生命的終點不是死亡,乃是復活(the goal of life is not death, but resurrection)。身體復活,這是我們所信,我們所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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