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8期

〈使徒信經〉系列一

 
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我信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我們的主。

吳國安老師 英國愛丁堡大學神學博士、浸信會神學院專任老師

  「信經」指的是早期各地教會共同接受的信仰告白,多半著重在三一關係(如太廿八19)和耶穌基督的身份(如
徒八37)。現存教會歷史上最早的信經是〈使徒信經〉。相傳這份信經是由12位使徒一人一句所寫成,但此說法附會
成分居多。〈使徒信經〉是根據2世紀晚期至3世紀早期羅馬教會洗禮時所使用的信條產生,它以簡要清楚方式表達出
基督教的信仰內容,也是目前基督教各處教會最普遍使用的信經,其全
文如右:[1]

  1. 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
  2. 我信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,我們的主;
  3. 因著聖靈成孕,從童女馬利亞所生;
  4. 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上,死了,葬了。
  5. 下到陰間;第三天從死裡復活;
  6. 他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
  7. 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和死人。
  8. 我信聖靈;
  9. 神聖大公教會;聖徒相通;
  10. 罪得赦免;
  11. 身體復活;
  12. 並且永生。阿們。

  如上所示,〈使徒信經〉結構上可分成三個大段落,分別論到聖父、聖子與聖靈,之後可再細分為12項。2015
年剛剛開始,我願意以一年時間和各位巡訪這分古代信經,一同再思我們信仰的基本內容。

  我們首先看〈使徒信經〉的第一句:「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」

 

第一,〈使徒信經〉始於「我信」,表示以下將要提到的內容全都繫於「信」

  拉丁文原文第一個字是動詞「信」(Credo),固然已蘊含第一人稱主詞「我」在內。但不可否認的是:信之存在
不取決於我,我的存在卻須倚靠此信;先有信,後有我。進一步而言,以中文來看,這裡的「信」更接近「信仰」而非
「信心」;換句話說,「信」的起點不是主觀的信心主體,而是客觀的信仰內容。這並不表示作為信心主體的我或
我們完全沒有地位;誠然,我們必須有信心的決定、信心的行動,甚至信心的跳躍,方能宣稱「我信」。但是,這信心
的決定、行動甚至跳躍並不居於首要位置,信仰的內容才是。

  失去恰當的信仰內容,再大聲呼喊出的「我信」也只能是盲信、錯信,這種「信」也許能生發出強烈的感情
、熱心,但正如保羅所說,這「不是按著真知識」(羅十2)。因此〈使徒信經〉一開始已經指出,信仰內容與信仰
者之間存在著一種主從、先後的關係,對此關係我們不可無知,更不能加以顛倒。是恰當的信仰內容使得我們的信成為
正確、有價值、帶出回應行動的信。正是因此,我認為在新年伊始透過〈使徒信經〉來認識我們信仰的內容,是相當合
宜的。

 

第二,這信的對象是「上帝」。

  正如保羅同時代的雅典人「凡事很敬畏鬼神」卻不認識所敬拜的對象(參徒十七22、23),照樣,華人「信天敬
神」的態度本身並不保證正確的信仰內容。基督宗教並不主張心誠則靈,也不接受所謂萬教合一、萬法歸宗。我們所
信的誠然是一位普世的上帝,但祂並不空泛,卻有著具體、特定的內容,即是那位在耶穌基督裡將自己啟示出來、藉由
聖經讓人得以認識的上帝;這位上帝在舊約中宣稱「我是耶和華──你的上帝……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(出廿
2-3),在新約中藉天使的口表明為那位「在至高之處的上帝」(參路二14)。「上帝」並不是空洞的名詞,隨人任
意填入自己喜好的內容;祂是具體特定的一位。若我們在內心和生活中應讓祂居首位,那是因為這位上帝遠超諸天、
居於至高之處。

 

第三,〈使徒信經〉首先稱這位上帝為「父」。

  〈使徒信經〉首先稱這位上帝為「」,但我們不要太快將祂理解為「我們的」父。信經中父、子、靈的結構顯示,
這位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,而在這三一關係中,父首先且最主要是子和靈的父,之後才是所有受造物和我們的父。父
在其自身當中已經是父,已然自足,並不倚賴世界和我們才成為父;而祂創造萬物並和我們建立親密的父子關係,完
全出於祂的自由和恩典,使最高的榮耀得以歸給這位至高者。

  此外,信經描述父上帝為「全能」,表示父上帝統治萬有,沒有任何事物在祂的統治之外。耶穌多次提到上帝
「凡事都能」(可九23,十27),在上十架前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更說:「阿爸!父啊!在你凡事都能」(可十四36)。
這幾處經文顯示甚麼是全能:不是恣意妄為,而是有能力為人所不能為,也有能力不為人所願為。祂有能力行做萬
事,也有能力違反人的期望而不行某些事。這是父上帝的全能,是真正的全能。

 

第四,全能的父上帝被稱為「天地的創造者」。

  由於父上帝的創造行動,世界和人開始存在。這至少表示兩件事,首先,正是透過可見的受造界,人得以認識不
可見的父上帝: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」
(羅一20)。再者,世界和我們得以繼續存在,全在於上帝。耶穌基督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」(來一3),
而「我們生活、動作、存留,都在乎他〔上帝〕」(徒十七28)。一方面,天地之創造讓人明白上帝的大能;另一方面,
不可見的上帝透過受造界讓自己被認識,這是恩典;祂為萬物創造之本、萬物續存所靠、萬物歸結之終,也是恩典(參
羅十一36;林前八6)。因此藉由天地的創造,父上帝將自己顯示為滿有大能,滿有恩典。

   

第五,我們信仰的對象包括一個名字和一個頭銜,即「耶穌」和「基督」。

   談完全能父上帝作為天地的創造者後,〈使徒信經〉轉而談論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:耶穌基督。雖然聖子上承聖
父、下啟聖靈,但作為我們信仰的對象與內容,耶穌基督明顯占有中心的位置,[2] 值得我們仔細思想。

首先,我們信仰的對象包括一個名字和一個頭銜,即「耶穌」和「基督」。耶穌是個猶太人的名字(舊約中叫「約書
亞」),意思是「耶和華必拯救」(參太一21)。基督一詞是希臘文,翻譯自希伯來文的「彌賽亞」(參約一41
,意思是上帝的「受膏者」,而在耶穌的時代,猶太人盼望這位受膏者來臨,復興猶太民族。耶穌知道自己是基督,
也希望人們如此相信(約八24、28)。耶穌的門徒彼得承認耶穌就是基督(太十六16),馬大如此相信也承認(約十一
27),連鬼都知道此事實(路四41)。初代信徒傳福音的中心信息就是「耶穌是基督」(徒五42,九22,十七3,十八5、
28),如彼得勇敢宣稱:「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」(徒四12)。
使徒約翰更明白指出:「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上帝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
」(約廿31)。必須注意,不論在聖經或〈信經〉中,「耶穌」之名與「基督」之銜是密不可分的:耶穌的工作主要
不是使我們健康、快樂或成功,而是救我們出罪惡、使我們得生命;而除了耶穌之外,並沒有另一位基督──不論
是已經來臨或將要再臨的。非基督的「耶穌」,與非耶穌的「基督」,都不能是我們信仰的對象,因此都必須加以拒絕。

 

第六,耶穌基督是「上帝的獨生子」。

  再者,這位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。這表達耶穌基督的神性:祂是完全、真正的上帝,祂就是上帝本身。固
然,耶穌為女子所生,棲身受造界中,但祂並非受造物。祂並非「由下而上」,也不只是「由上而下」,而是「由上
帝本身而來」,只有祂是「在父懷裏的獨生子」,只有祂將父表明出來(參約一18。就「出身」而論,耶穌基督
與受造界的一切在本質上相異,祂是獨一且超越的,不與世間任何教主、偉人並列,也不與他們混同。

 

第七,耶穌基督是「我們的主」。

  最後,耶穌基督是我們的主。這仍表達耶穌基督的神性。「主」表示祂掌有至高權柄,「耶穌是主」(林前十二3
參約十三13;羅十9)是我們信仰中的重要宣稱,也因此我們稱祂為「主耶穌基督」。固然,耶穌來到我們當中,且
樂意稱我們為弟兄姊妹(參來二11),但祂與我們在次序上有別。在我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中,祂首先是我們的主。而
作為主,祂首先是我們的主,之後才是我的主。不是我揀選了祂,而是祂揀選了我們(參約十五16)。如此,在神人關
係中首先是主耶穌,之後是教會作為信仰群體,最後才是我個人

在這一年開始之際,願我們更多認識我們信仰的對象,並更多將榮耀歸給祂;真正的福氣、喜樂和平安,只能從祂而來。

 


[1] 根據湯清編譯,《歷代基督教信條》(基督教文藝)。

[2]在〈信經〉的12個條目中,與耶穌基督有關的就占了6項:先介紹耶穌的身分(上帝的獨生子、  我們的主),之後
介紹祂的工作:由祂的成孕、出生開始,一路談及祂過去已成就的事(受難、被釘、受死、埋葬、下到陰間、復活、升
天)、現今的狀態(坐在父上帝右邊)以及將來必成就的事(降臨、審判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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