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8期

總幹事的話-神為何審判奉獻的人?

遠東福音會總幹事/于厚恩牧師
 
神為何審判奉獻的人?

        詩篇五十篇有別於其他詩篇,因為它具有先知的特質,在這詩篇裡包含了:「神公義的審判」及「神邀請人進入真實的悔改」。尤其當時的百姓很有可能在進行宗教儀式的獻祭時,常「徒有獻祭的形式」而無「實際感恩的心」!所以,詩人一開始在4-5節便寫到:「祂招呼上天下地,為要審判『祂的民』,說: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,就是那些『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』。」在這裡,神要招聚審判的對象是「那些用祭物與神立約的人」。以現代的角度來說,神要招聚審判的對象是「那些有在服事及奉獻的基督徒」;詩篇五十篇4-5節實在令人驚訝,這樣的人不是通常是教會所稱許的人嗎?為何神要審判這群看似敬虔的人呢?究竟問題出在哪裡?  

        詩篇五十篇7-15節告訴我們原因,原來這些人在獻祭時懷著「錯誤的心態」。他們在獻祭物時心中覺得這些是「『神需要』人所獻上的食物」,神是要藉著人獻上的食物來滿足祂的慾望、進而才會賜福於人。換句話說,這裡整個獻祭的宗教儀式,基本上是一個人賄賂神的儀式;這些所謂敬虔的百姓並不是單單存著感恩的心來獻祭。因此,神提醒祂的兒女:樹林中的百獸是神的,千山上的牲畜也是神的;山中的飛鳥,神都知道;野地的走獸也都屬神。祂若是飢餓,神不用告訴人,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神的。

        我親愛的朋友,這段經文對你我有當頭棒喝的提醒,我們會不會也在奉獻或服事時,覺得想要藉此賄賂神?或在各樣事工上,覺得自己舉足輕重、捨我其誰?但在這裡,神卻提醒我們: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的,且我們的豐富、能力與事奉,也都是來自於神。奉獻與服事絕不是賄賂神以換取更多豐富的方式,奉獻與服事其實是向神表達感恩的方式

        在遠東福音會事奉的同工,都是懷著「感恩的態度」來事奉,我們知道神給我們好聲音及各樣恩賜,這一切都是從神而來。我們以服事來作為向神表達感恩的方式!在此,我們也邀請您若是有感動,也可以奉獻來與我們一起獻上這感恩的祭。我們每月「經常費需要約130萬台幣」,「廣播電費10萬台幣」,「因近期所處的福音大樓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移轉問題,也需要一筆3000萬台幣的土地增值稅」。我相信以您的感恩奉獻及我們的感恩服事,必定能成就這另類「恩上加恩」的美好事工。

        若您有來自於神的感動及對神的感恩,鼓勵您在行動中與我們同工,讓您的奉獻可以透過電波及網路,將福音傳送至每一個角落。

 

網址已複製!